169A, Jalan Seri Impian 1,
Taman Impian Emas,
Skudai, 81300 Johor.
(吉隆坡)移民局將從2月15日開始揪出國內聘用非法外勞的僱主,當局吁請這些僱主在中日期前,將所聘請的非法外勞遣送回國,以避免被控上法庭,因為罪成者可被判鞭笞。
根據1959/63年移民法令55B(1)條文,任何人若聘用一名或以上沒有持合法准證的外籍人士,一旦罪成,針對每一名僱員,可被判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但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罪成者可判坐牢打鞭
相同法令的55B(3)條文又闡明,如果僱主在同一時間聘用超過5名非法外勞,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少過6個月但不超過5年及鞭笞不超過6下。
移民局總監拿督阿都拉曼指出,從2月15日開始,他們將正式採取行動對付聘用非法外勞的僱主,至於是否將這些僱主提控上庭,還需交給總檢察署決定。
他今日(週四,1月14日)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我們在鑑定出聘用非法外勞的僱主後,將向總檢察署建議針對這些僱主採取甚麼行動,這包括向他們發出傳票或直接將他們控上庭。”
他指出,除了移民法令,這些違法的僱主也可能在其他法令下受到對付。
僱主須自費遣送外勞
他表示,移民局目前已開始和相關組織包括大馬僱主聯合會及廠商聯合會對話,以向他們解釋僱用非法外勞所帶來的問題,以及所須負上的法律責任。
他說,移民局希望聘用非法外勞的僱主在“大限”之前,自費將這些外勞遣送回國。
詢及移民局所展開的行動將集中在甚麼領域時,他回應說,這方面的詳情將進行內部討論,他無法透露詳情。
逾4萬失蹤印度公民
疑集中在經濟熱點
阿都拉曼指出,在大馬“失蹤”的逾4萬名印度公民相信是集中在大馬較多就業機會的經濟熱點,包括巴生河流域、檳城及新山。
他說,由於印度公民很容易融入大馬社會,執法工作因此受到阻礙。
他披露,在大馬擁有最多“失蹤人口”的外國公民,來自印度、孟加拉及巴基斯坦,但他無法確定這方面的數據。
星洲日報‧201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