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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an Impian E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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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garden_sheds政府規定所有聘用外勞及外籍女佣的僱主,必須每月通過銀行戶頭發薪給僱員,以讓當局有效監督僱主發薪情況,杜絕僱主故意拖欠薪水問題。
國內確實有一些不負責任僱主,走法律漏洞,以狡猾方法騙取外勞血汗錢,尤其是僱用外勞的僱主。
不負責任僱主故意不發薪水給外勞,同時收藏外勞的合法證件,拖欠薪水幾個月后,就向當局舉報他們是非法外勞,使他們遭到執法當局取締,無法追回被拖欠的薪水。
要嚴格執行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週一宣佈將嚴格執行現有僱用法令下,規定僱主必須通過銀行發薪給僱員的條例,而外勞和外國女佣也不例外。
相信,政府要全面落實此方案並不難,因為政府部門、政府機構、國內絕大部分私人機構及企業,都通過銀行發薪給僱員,只有小部分僱用外勞的僱主,為貪方便沒有這麼做。外勞代理可在引進外勞時,為他們開設銀行戶頭。
須有效監督
最重要是,全面落實外勞銀行發薪后,政府必須有效監督,對付延遲發薪的僱主。
根據現有僱用法令,若僱主違反條規,沒有通過銀行發薪,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這對故意拖欠外勞薪水的僱主,懲罰不足,因此,當局應修改有關條文,增加刑罰,才能起懲治作用。
保障員工福利和權利,包括外勞福利,讓外勞對大馬職場保障有信心,放心到我國工作,可以緩和我國勞工短缺的問題,也間接貢獻各領域發展和國家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