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A, Jalan Seri Impian 1,
Taman Impian Emas,
Skudai, 81300 Johor.
(吉打‧亞羅士打)吉打州移民廳執法組大取締,38緬甸和柬埔寨非法入境者,包括3幼兒落網。
取締行動是昨日(22日)早上在本同和古邦巴素進行。
吉打州移民局執法組主任納阿查曼昨日就以上取締行動成果發佈新聞表示,共派出28執法人員,自凌晨1時至3時分三區,展開以6P命名的外勞漂白行動,前後共有33人落網。
他指出,取行劃定的3個地區是瓜哥巴央的甘榜可基的一間租屋、哥巴甘榜古邦峇達的一間租屋,以及特拉戴住宅區附近一間建築地盤。
包括3幼兒
“33名被逮捕者,即21名緬甸籍男子、5名柬埔寨籍男子、3名柬埔寨籍女子、1名緬甸籍女子、1名柬埔寨籍男童、1名柬埔寨籍女童以及1名緬甸籍男童。”
他補充,被逮捕的男女年介4個月大至60歲,執法人員也搜獲5張偽造國際臨時居留證,將援引1959年(1963年修訂)移民局法令6(1)(c)條文和15(1)(c)條文調查此案。
他另指出,4名執法人員也自上午9至10時,在古邦巴素縣甘榜納卡附近建築地盤,展開SERKAP行動,攔截一輛國產紫色威拉轎車,逮捕5名沒持有合法入境準證的外籍男子。
他說,5名男子來自緬甸,年介19至35歲,其中一名持有偽造泰國護照。5名男子稱要在大馬工作,從事雜工行業,而執法人員也會調查該轎車的來源。
他指出,移民局援引1959年(1963年修訂)移民局法令55E條文,以及6(1)(c)條文調查此案。
凡是牴觸移民局法令55E條文被控下者,一旦罪成者將被罰款至少5千令吉,最高3萬令吉或不超過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6(1)(c)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以及不超過6下的鞭笞;牴觸15(1)(c)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