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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蘭莪‧八打靈再也3日訊)人力資源部秘書長拿督斯里再納拉欣說,馬來西亞--印尼聯合工作小組,將於7月第二或第三週召開會議,討論有關印尼女傭諒解備忘錄條款。
詢及這項會議是否將檢討去年5月兩國簽署的備忘錄條款,再納拉欣對星洲日報說,這項會談是為了確保更加順利地引進印尼女傭。
他說,上述會議將在我國舉行,他本身將會主持會議,與會者來自馬印兩國相關單位的政府官員。
“由於這項會談主要是討論政策層面的事宜,所以出席者只有兩國相關單位的官員。”
此外,針對大馬外國女傭代理商公會(PAPA)建議政府把引進每名印尼女傭的基本代理費用,從現有的4千511令吉提高至7千令吉一事,再納拉欣指出,該部將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這件事,惟會議日期還未敲定。
“如果有需要,我們也會邀請印尼駐馬大使館代表出席,畢竟代理費方面的問題也牽涉到該國的代理。”
印尼使館:未接通知
若附加新條款將開會
印尼駐馬大使館發言人蘇亞納說,他還未收到通知,有關馬印兩國將會針對女傭課題召開馬印聯合工作小組(JWG)會議的消息。
他指出,馬印聯合工作小組主要功能是監督備忘錄的執行情況,除非是附加新條款,否則沒有必要召開會議。
他說,上述會議由馬印兩國政府高級官員出席的會議,不包括大使館的代表。
他說,而負責執行工作的馬印聯合工作委員會開會時才包括政府單位官員和大使館的代表。
印尼政府在2009年6月凍結女傭來馬,直至去年5月30日,我國與印尼在印尼萬隆簽署新的諒解備忘錄,以取代2006年的諒解備忘錄,恢復供應女傭給大馬。
印尼於去年12月1日解凍輸入女傭到大馬的禁令。
新的諒解備忘錄內容條款則包括在6個月內,若女傭逃跑、沒有工作效率或無法通過健康檢查,代理需為雇主免費更換女傭或退款、女傭可每週休假一日外、護照也將由女傭本身保管、女傭來馬之前必須接受200個小時訓練,備忘錄也規定代理只能收取4千511令吉的總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