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A, Jalan Seri Impian 1,
Taman Impian Emas,
Skudai, 81300 Johor.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9日訊)印尼駐馬大使館發言人蘇亞納指出,一旦女傭到馬工作首6個月逃跑後,雇主並非“自動”免費獲得另外一名新女傭。
他對星洲日報說,如果女傭逃跑,當局須瞭解她們逃跑的原因。如果女傭是因為被虐待而逃跑,代理不可能會替換新女傭,讓新女傭繼續受到有關雇主虐待。
“更換女傭也須符合條件。”
他不諱言,一些女傭來大馬是為了找尋在這裡的丈夫,如果她們是這類原因逃跑,代理須為雇主更換新女傭。
根據馬來西亞與印尼於去年簽署諒解備忘錄的內容條款,包括在首6個月內,若女傭逃跑、沒有工作效率或無法通過健康檢查,代理須為雇主免費更換女傭。
勞工團體促廢除新條款
針對非政府組織不同意這項新規定,以及要求大馬和印尼政府撤除這項規定一事,蘇亞納解釋,其實這項規定有助於保障雇主和女傭的權益。
亞太移駐工作團(簡稱:APMM)與香港廢除安置與保護印尼勞工的2004年第39號法令印尼外籍勞工聯盟認為,大馬聘用印尼女傭的新政策,加重了女傭的廉價性,將廣泛促使雇主以及不道德的招聘機構侵犯與剝削印尼女傭。在新條款之下,印尼女傭被視為商品般,可輕易的被退回,並且更換新的一個。
該組織呼吁大馬和印尼政府廢除這項規定,兩國應該進一步制定積極的諒解備忘錄細節和有效的實施,以解決大馬印尼女傭的急迫性問題。
文告說,該組織認為馬印在去年五月簽署的聘請印尼女傭備忘錄設下這項政策,無法緩和大馬印尼女傭的惡劣處境以及長期以來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廣泛的侵犯她們的權利、性別暴力、以及猶如奴隸般的對待方式。
“原本大馬的印尼女傭工作和生活條件將獲得改善,包括:工資、休假、申訴的機制、以及禁止強行沒收證件或護照。可是在新政策之下,雇主獲保證可更換新的女傭而無需繳額外費用,此舉將會促使雇主的濫用。同時,招聘機構可利用這一政策,向印尼外勞敲詐更高的安置費用(仲介費)以補償被認為“損失”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