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A, Jalan Seri Impian 1,
Taman Impian Emas,
Skudai, 81300 Johor.
八九十年代,我們看到了越南船民的湧入,最終與大馬政府糾纏了廿多年方休。而同樣在這個年代,我們也看到了非法外勞從各角落登岸,似乎有“落地生根"之勢,迄今踏入廿一世紀尚沒完沒了。
兩者同樣是非法登陸,意圖卻截然不同。越南船民之所以投奔怒海,目標是要尋找自由,期望在大馬取得“政治難民"身份得以獲得第三國收容,而非法外勞偷渡到來,目標只是在大馬淘金,掙錢拿回家鄉。
處境不同,處理手法也各異。越南船民問題的處理較為簡易,大馬政府只需管制他們的舉動,全數困於孤島及難民營,在嚴管之下等候第三國收容或遣返越南。
相對的,非法外勞的處理則極之複雜,涉及的層面較廣。這些來自各國的外勞,不論是源自孟加拉、泰國、菲律賓、巴基斯坦或印尼,都為一些偷渡集團及貪官污史製造了無窮的“發財商機",特別是為數眾多的非法印尼外勞。
印尼外勞佔大多數
眾多非法外勞之中,以來自印尼佔據大多數,主要原因是印尼最靠近大馬,而且從印尼海岸偷渡到來大馬,有者秏時少過3個小時,他們只需乘坐小船或舯舢,就可輕易登陸。
1993年曾有一篇報導如此描述:入境的印尼外勞可分為兩類,一為持有合法工作證件者,另一為偷渡入境工作者。
為何許多印尼人寧可偷渡而放棄正常手續申請?剖析原由是官方的繁文褥節及需要金錢疏通而引起。例如,一名印尼人若要出國,首先必須取得當地警方、村長及其他方面的推荐信,然後再申請護照及簽證。
這一切手續,無錢不行,加上移民廳又要收取一筆手續費,對日薪平均只有3.6令吉的印尼人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難以承擔。
偷渡集團就是看準這個趨勢,提供“較為廉價"的服務費用。當年的偷渡費行情是視路程的遠近而訂,例如航程約5小時者,收費是介於60至90令吉之間,而航程較遠者如來自爪哇島的印尼人,則需繳付180令吉及另外支付中間人450至480令吉的介紹費,航程大約是5天。
他們上船的起點各異。若要偷渡進入大馬半島,啟航地點包括蘇門答腊的千餘個海島及廖內的海岸,而偷渡進入沙巴及砂拉越者,則從加里曼丹進入。
貪官污吏暗中相助
一些偷渡客受訪問時曾表示,從馬六甲海峽偷渡是最安全的,因為這條海峽狹窄,遇上天氣良好時,宛如大湖般的風平浪靜,偷渡絕不成問題。
另一個促使偷渡活動異常猖獗的原由,是因為有一小部份貪官污吏“暗中相助"。這些貪官看錢份上,不惜包庇偷渡集團。兩者狠狽為奸,使到非法外勞如入無人之境,既使當局極力掃蕩,也往往事半功倍。
馬泰邊境也是非法外勞偷渡的重點之一,不過,這些偷渡者大多數是孟加拉外勞。玻璃市州移民廳曾承認有一些“害群之馬"勾結偷渡集團,若不是執法官被疏通,非法犯境事件絕不容易發生。
陸地偷渡(如馬泰邊境)的原因,移民廳的解答是一些執法官的貪婪造成,那麼海岸偷渡的猖獗,又如何解釋?
大馬移民廳的解答是:大馬海岸線長達4800公里,登陸地點多到防不勝防。加上執法人手不足及“大馬淘金發達"的誘惑,以致非法印尼外勞如潮水般湧入。
移民廳的研究顯示,半島西海岸從柔佛州笨珍延至雪州摩立,都是非法外勞登陸之處。這些地點包括柔州龜咯、龍引、瓜拉彭加蘭及雙溪巴讓,馬六甲瓜拉雙溪峇魯、吉里望、丹絨吉靈。此外,森美蘭海岸及雪州之摩立也是難防的登陸地點。
儘管有此解答,仍有評論不以為然,認為政府在解決非法外勞問題上,表現得不夠積極。
評論作者如此批評:既然政府能夠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把越南船民限居在比東島,使到沒有一個越南人逃到關丹或吉隆坡自由蹓躂,又能在七百多公里海岸線把十多二十萬越南船民擋在南中國海,為何卻無法阻止印尼人的公然湧入?這確實難令人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