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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30日訊)大馬人力資源部和越南大使館介入協調越南及尼泊爾籍外勞面對不公對待的事件後,有關代理公司昨日在兩造代表見證下發薪給外勞,讓外勞們笑逐顏開,迫不及待點算他們的血汗錢。
越南女外勞“受困”檳島的事件於3月間曝光後,引起大馬及越南社會的關注。在大馬人力資源部及越南大使館勞工課官員的協調下,代理這批外勞的一家本地公司負責人被傳召問話,最終答應發出公司拖欠外勞的月薪及超時工作津貼給外勞。
昨午3時許,人力資源部在甲拋峇底分局舉辦一項發薪儀式,由人力資源部總監拿督賽亞雅主持,見證者包括越南大使館勞工課官員阮進山及阮國慶,被派到檳城採訪此事件的《勞動報》記者沈鴻瑞也在場。
有關代理公司共代理122名越南及尼泊爾籍外勞,昨日共有32名外勞出席,領取一個月(1月21日至2月20日)薪水,另加一月份及二月份的超時工作津貼,每人獲得的薪金介於2千300令吉至2千800令吉。目前身在吉隆坡及馬六甲庇護所的約70名外勞也將收到他們應得的血汗錢。
代理公司須歸還特許准證費
賽亞雅說,人力資源部也發現代理公司把申請特許准證的100令吉費用算在外勞們的頭上,其實這費用該由代理公司負責。該部將確保代理公司把這筆費用歸還給外勞。
他說,代理公司也被指示為外勞尋找新僱主,讓要繼續留在我國的外勞可工作。若外勞決定回國,代理公司需購買機票給外勞。
當局也要代理公司發出基本薪金給沒工作的外勞,直到他們有新工作為止;這期間,該公司也有責任提供外勞宿舍,直到他們被新僱主聘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