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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7日訊)聘請印尼女傭竟然有那麼多條例?
許多市民都認為,當局在引進印尼女傭方面設定各種匪夷所思的條例和規定,包括印尼女傭只負責單一工作、最低月薪700令吉,以及僱主月入需3千至5千令吉才能聘請女傭等,完全沒有考慮到本地僱主的需要,一旦上述條例實施,將使到許多家庭無法聘請印尼女傭。
儘管人力資源部長已經否認印尼女傭只做單一的工作,並指是印尼當局的誤解,但許多市民卻認為,在引進印尼女傭的課題上,兩國已經拖了太久,而且要聘請印尼女傭有太多的限制,當局似乎只考慮到印尼女傭的福利問題,完全沒有體諒本地僱主的情況,這對本地僱主很不公平。
《大都會》記者今日針對聘請印尼女傭的新條例訪問民眾,發現許多市民對當局發出的最新條例感到不滿,並認為當局設定的各種條例將影響急需聘請女傭的雇主,以及加劇女傭與雇主之間的問題和糾紛。
受訪的市民認為,雇主花費了大筆金錢及時間聘請女傭,如果這些女傭只能做單一的工作,這對雇主非常不公平。
他們說,當局設定的條例非常不實際,因為若女傭幫不上忙,對雇主而言就失去聘請女傭的意義。
黃太太(73歲):不應只做單一家事
“我覺得需要女傭幫忙的家庭,應該不會對她太壞,畢竟花了大筆金錢請回來幫忙,當然希望她好好的待在家裡處理家務。
但是若女傭只能負責一項家事,就很不應該,畢竟我們聘請女傭是為了減輕家事負擔,只做一樣家事,那其它的工作難道由雇主來做嗎?”
麥先生(61歲):新條例不實際
“我覺得這些新條例不實際,對雇主不公平,也會減低他們聘請印尼女傭的意願,這樣對雙方都很不利。
雖然我暫時不需要聘請女傭,但是若當局真的實施這些條例,我想在有需要聘請女傭的情況下,我會優先考慮其他國籍的女傭。”
加劇僱主與女傭糾紛
市民也認為,這也將加劇本地雇主與女傭之間的糾紛,對減低女傭受虐待的情況不會有任何幫助。
限定雇主月收入不務實
他們說,限定欲聘請女傭的家庭的月收入,也是一項不務實的做法。
他們認為,當局應該以一個家庭的“需求”來衡量他們是否可以聘請女傭,而不是以收入來決定他們是否可聘請女傭,畢竟也有一些收入不多的家庭迫切需要女傭來照顧年幼的孩子或年老的父母。
市民認為,當局沒有體諒本地雇主的情況,反而設下一些匪夷所思的規定,讓人對當局解決女傭問題的方式感到驚訝。
馬印各說各話讓民混淆
受訪者也指出,我國與印尼人力資源部在女傭課題上沒有達成共識,雙方卻在各說各話及發表各自的聘請條例,不但讓民眾混淆,還會讓該課題複雜化。
他們說,有關當局應該針對本地雇主需求進行調查,再設定一個較為平衡的配套,才不會引起更多社會問題及民怨。
江亞富(67歲):馬印沒溝通好造成誤解
“我覺得我國與印尼官員根本沒有溝通好,就匆忙宣佈女傭新條例,這會讓人對印尼女傭產生反感,也會造成許多誤解。
例如,印尼方面說,他們的女傭只能做一樣家事,那一個家庭豈不是需要聘請數名女傭才能分擔工作量?
此外,我覺得女傭最低薪金設在600至650令吉之間其實還算合理。”
梁太太(52歲):聘印傭條例多寧聘菲傭
“聘請印尼女傭的條例那麼多,雇主寧可去聘請菲律賓籍的女傭,至少素質有保障,小孩又能學到英文。
一些人,尤其是小販是因為工作太多,才會需要聘請印尼女傭,若當局還要限制雇主的月收入,我想很多市民都會感到很困擾。”
麥太太(62歲):條例多感覺如聘“老闆”
“要聘請印尼女傭竟然有那麼多條例要遵守,這些新條例讓人感覺我們要聘請的是‘老闆’,而不是‘員工’。
我認為當局應該考慮的是雇主對女傭的需求程度,而不是月收入,因為需要聘請女傭的人,自然會先自行衡量自己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