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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8日訊)印尼駐馬大使館發言人蘇亞納說,印尼和大馬兩國政府訂下最低薪金,以及一名女傭只做單一工作的條件,主要是為了保護雇主和女傭雙方的利益。
他對星洲日報說,印尼也不希望看到未經訓練女傭為大馬雇主服務。
“現在你(雇主)不能抱怨你的女傭只做單一工作,因為他們只接受一種訓練。如果你要她照顧小孩,女傭就必須接受相關訓練,我們要保護小孩。”
他強調,印尼政府在培訓女傭時,分成“煮飯、看顧小孩、照顧老人及打掃”四類,因此就得依據女傭接受的訓練,分配工作。
“除非她們同時也掌握其他技能,才可以多付薪水讓她們身兼兩職。”
驚訝大馬報章反應大
他對大馬報章紛紛以封面報導這件事,出現如此大的反應感到驚訝。
他相信這是因為人們一旦離開舒適區後,會感到無所適從,即使有些改變是正確的。
“我們不要女傭被剝削,也不要看到雇主以及其家人受到不好的對待,因此我們設定這些條例。”
他勸請大馬的雇主聘用具有相關技能的女傭。
雇主應改變思維
“雇主是時候改變思維;同時,希望大馬政府也能夠為已經在大馬工作的女傭提供培訓。”
談到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昨日也認為印尼女傭不能兼做其他工作的條例不合理,蘇亞納不願置評。
詢及上述新規定何時生效,他說,目前還在等候雅加達的正式通知。